25日,通過媒體面向醫患雙方開設的"對話框",醫生、醫院被吐槽最多的問題以及讓醫護人員最委屈、最困擾的現狀在一個平臺內集中展現。由此引發了讀者的關注與討論。
在合肥,如果發生醫療糾紛,尤其是索賠金額超過2萬元的糾紛后,醫患雙方就需要來到鬧市區的一棟略顯老舊的辦公樓里進行調解。這個專門處理醫患糾紛的合肥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自2014年12月開始運營以來,已完成協調醫患糾紛超200例,完成賠償金額1111萬元。此外,據市醫調委統計,醫患糾紛最容易發生的診室為婦產科、腫瘤科和骨科。
立場
市醫調委的辦公地點位于阜陽路與阜南路交口的富康大廈B區3樓。自2014年12月12日正式運轉后,合肥市醫調委的職能覆蓋范圍多次擴張。
"2015年4月前,只受理市屬公立醫療機構和在合肥的民營醫療機構醫療糾紛。2015年4月16日起,在合肥的省屬公辦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糾紛開始納入醫調委的受理范圍,到去年9月,合肥市所有的市區一級及以上專科醫院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醫患糾紛的調解全部納入市醫調委。"合肥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周少華稱,合肥已經實現了醫調委從市至縣(市)區的全覆蓋,對于社區醫療機構或索賠金額較小的醫患糾紛將被引導至區醫調委調解。
雖然業務上受司法局的指導,但是醫調委一直在用各種辦法強調自己的"第三方"身份。"我們的辦公地點不在司法局,也不在衛計委,我們不會偏袒患者,也不會偏袒醫院。如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周少華稱,"第三方"是市醫調委的立身之本,醫患糾紛往往涉及人身傷害,矛盾突出,單一的調解方法往往無法促成醫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因此,醫調委聘用了6位懂醫、懂法、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專職人員,專門從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周少華表示,目前合肥的省市公立醫療機構輪流指派專家坐鎮醫調委指導工作,而調解員則多為公檢法出身,"有長年的司法調解背景,依法辦事。"
產生醫患糾紛 5種途徑可依法維權
據周少華介紹,按照合肥市現行規定,醫患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可以通過5種途徑解決。"首先是自行協商解決,其次是申請人民調解,再次是向衛生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另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最后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途徑。"周少華表示,對于賠償金額在2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公立醫療機構不能自行協商解決,而其他醫療機構可以設定不得自行協商解決的賠償限額。
分析
婦產科、腫瘤科、骨科占醫患糾紛前三
據合肥市醫調委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市醫調委完成審理的醫療糾紛案件超200例。如果按照病種分,哪些科室最容易產生醫患糾紛?
"醫患糾紛排行前5位的診室分別為婦產科、腫瘤科、骨科、兒科和外科。"周少華解釋稱,上述診室的醫患糾紛占糾紛總數的比例分別為18%、17%、15%、9%和7%.
"對診斷結果不滿意是主要原因,多數患者認為花了錢就應該治好病。很多患者來到醫調委直接問,為什么打了好幾天的針,卻沒見好轉,一定是醫生有問題。"市醫調委調解員楊成斌還透露,涉及到患者死亡尤其是低齡患者死亡的案件,調解難度最大。
"此時的患者家屬情緒最易怒,索賠的價格也往往是天文數字。"在楊成斌經歷過的涉及兒童死亡的醫患糾紛中,患者家屬提出的索賠要求經常為百萬元。
期限
調解需1個月內結案 不收取任何費用
目前,醫調委模式已在國內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實踐,推廣迅速的原因之一是該模式解決了傳統醫療糾紛訴訟時間長耗費多的難題。
"不僅僅是患者,司法鑒定專家、律師和法官也曾對此苦不堪言。"曾在2015年申請過醫療事故認定的市民周先生告訴記者,通常情況下,醫療損害鑒定時間往往長至1-2年。
然而,在醫調委效率則顯得完全不同。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目前合肥市司法認定從受理到完成,要求在30日內完成。"這個速度在全國都是領先。"周少華稱。
"通常情況下,在兩個星期內就會拿到專家意見,1個月內就能完成調解。并且,醫調委不對患者收取任何費用。"周少華說,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調解期限的,醫患雙方可以約定延長調解期限;超過約定期限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則視為調解不成。"如果沒有調解成,我們會建議醫患雙方走法院起訴程序。"
尷尬
申請調解者用網上案例質疑賠償金額
如今,面對前來申請調解的患者,楊成斌時長會感受到一些尷尬。
"也許是互聯網越來越發達,很多患者來申請調解時,都會拿著手機給我們看網上的新聞。用外地的賠償金額質問我們,為什么人家能賠償這個數字,我就不行呢?"楊成斌稱,按照現行規定,賠償金額將在司法認定后,根據認定結果上對于醫院的評定進行核算,核算標準主要依據患者本人收入或者當地居民的平均收入。
"司法認定首先會解釋醫院有無過錯,其次解釋醫院是否有造成患者損傷。另外,如果有造成損傷就會解釋醫院的過錯與患者的損傷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最后,司法認定會解釋醫院在這次損傷中需要承擔多少責任。"周少華舉例稱,如果司法認定醫院承擔60%的責任,而本次糾紛中對患者造成的損傷為10萬元,那么醫院就將賠付患者6萬元。
提醒
醫患溝通時需注意語言技巧 病歷書寫要規范
協調的醫患糾紛多了,調解員對醫患關系也有了新的認知。
"很多時候都是一根導火索激發了患者心中的不滿,導火索可能是醫護人員的一句話,一次不禮貌,甚至是一個眼神。"周少華解釋,目前,市醫調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對完成協調的醫療糾紛案件進行分析,然后將分析結果用"建議"的形式回饋給各大醫院。"希望醫療機構能夠從已發生過的案例中吸取教訓,避免新的糾紛。"周少華稱,作為第三方機構,市醫調委不能泄露當事人(醫患雙方)隱私,因此不能將分析結果透露給記者。
"主要是提醒醫院提高溝通技巧,并且注意行醫規范。"周少華舉例稱,一位患者幾年前在一家大醫院就診后,診療醫生根據檢測結果對患者判斷,該患者將"時日無多",但該患者健康地生活了兩年后再去該院復診時,另一名醫生根據新的檢測結果卻判斷出該患者此前是被誤診。"這事換誰都會難以承受,但是兩年前的那份化驗單并沒有錯,換個醫生也會做出類似的判斷。但是,如果醫生在和患者溝通時能更加注意技巧,做一些鋪墊,建議他隔一段時間復診看看,也許情況就會好很多。"周少華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