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醫療機構必須實行“陽光用藥”
加入日期:2010/5/29 8:44:33 查看人數: 979 作者:admin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說,實行“陽光采購”的根本目的,是讓患者真正用上質優價廉的藥品,為老百姓減輕醫藥負擔。“陽光采購”只是工作的第一步,下一步要以“陽光用藥”為載體,積極研究解決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使用的辦法,實現藥品集中采購為民造福的目的。
據介紹,“陽光用藥”是指借助科技和信息技術,實現醫療機構藥品采購、醫生開方用藥、藥品使用的規范化、數據化和網絡化,將合理用藥的相關規定電子程序化,通過電子監察系統,對醫生用藥情況進行實時在線跟蹤監控,從而實現對醫院非常態化用藥現象的及時發現、提示、預警、糾錯和規范,努力把大處方等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陳嘯宏要求,醫療機構要加強合理用藥的內部管理,做好處方開具和藥品使用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處方質量,規范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糾正為追求經濟利益而濫用藥物的問題。強化監督檢查,推行醫療機構藥品用量動態監測、超常預警、處方點評等制度,堅決查處大處方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形成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使用全過程的良好規范。
據了解,近期衛生部還將通過實施臨床路徑、推行100個單病種收費試點等多種方式,積極推動醫療機構規范采購和合理使用藥品的良性運行機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