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民營醫院將有“定價權”
加入日期:2014/9/3 9:01:42 查看人數: 755 作者:admin
廣州民營醫院對于醫療服務價格將有自己“定價權”。近日,廣州市物價局、廣州市衛生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將實行市場調節價。
廣州民營醫院對于醫療服務價格將有自己“定價權”。近日,廣州市物價局、廣州市衛生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將實行市場調節價。
根據《通知》內容,屬于營利性質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可自行設立醫療服務項目并制定具體價格;屬于非營利性質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在省公布實施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范圍內設立服務項目,自行制定具體價格。非公立醫療機構銷售的政府定價范圍以外的藥品加價率,以及已明確規定可以另外收費的一次性醫療耗材的加價率,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
為了不讓公立醫院趁機“渾水摸魚”,《通知》特別要求各地要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進行梳理: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審批權限盡快向社會發布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名錄,并依據公立醫療機構開業、更名、停業等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而名錄之外所有醫療機構均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其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民營醫院自己可以定價,那亂漲價、亂收費怎么辦?雖然按規定民營醫院可以自行定價,但是并不意味可以“亂來”,定價權是放開了,但是對于定價的內容和形式的監督并沒放開。
《通知》還要求,各地非公立醫療機構,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5月1日前,將其醫療服務收費標準、藥品價格及費用情況在網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