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民營醫院人才可享受公辦
加入日期:2014/11/24 11:11:45 查看人數: 1328 作者:admin
日前,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聯合發文,已取得相應的衛生執業資格、已依法辦理執業注冊、已在永康市民營醫療機構從事相應衛生技術工作、已參加人事代理的衛生技術人員,可按公辦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標準參加事業單位社會保險。
近年來,在永康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該市民營醫療機構發展迅速。永康市政府要求,到2015年底,民營醫療機構建設床位數占全市醫療機構總床位數的比例要達到20%以上。這意味著,民營醫療機構急需醫療人才。但現實的困境是,民營醫院執業醫師與公立醫院的執業醫師相比,在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政策方面享受待遇不同,導致人才難招、難留,影響了民營機構的進一步發展。
于是,永康市出臺新規:民營醫院人才可享受公辦醫院事業在編人員社保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在職稱評定、參加學術活動與業務競賽、科研立項及其成果鑒定、評先評優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人員享有同等待遇,同等享有在行業協會、學術團體承擔與其學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相適應的領導職務權利。
今后,永康市政府將通過3~5年的探索實踐,爭取逐步實現公辦、民營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由身份管理向資格管理轉變的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