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豫北一省級貧困縣出現怪相:公立醫療機構拒絕零售藥品,許多常用藥品也一直短缺,部分住院病人必須到大街藥店購買使用。百姓不解,紛紛抱怨:國家的藥品“零加價”政策去哪里了?
了解內情的人知道,其實醫院也自有苦衷,藥占比與“零加價”帶來壓力與“虧損”讓他們運營困難而使用了這種抵制藥品銷售手段。其中,財政對“零加價”補貼不到位是導致這一怪狀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有院長透露,該縣財政“零加價”補貼只按有關標準支付20%,今年上半年“零加價”補貼至今不到賬,他們找有關領導咨詢,結果讓他們大失所望并添加幾份不安:政府財政無力,不能足額補貼,醫院是政府辦醫,需為政府分憂;政府對院長有任免權。于是院長們為保自身開始在減少藥品銷售上上做文章,于是出現缺藥少藥,不賣零售藥現象。
該縣一縣級醫院藥械科負責人透露,為減少“零加價”“損失”,該院除了降低減少高價藥品、輔助藥品采購量外,還要求醫生的處方量不得超過三日,每日藥品消費控制在10元以內,一律不得零售藥品;醫院還為此將藥占比與科室及個人獎金直接掛鉤,根據科室業務不同,制定了20%—30%的藥占比考核指標,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除1000元獎金。
于是就出現了一些異常醫療行為,如讓住院病人或家屬到大街藥店購買高價必需藥品,減少藥品銷售量;但藥店因此抬高部分藥品價格從中牟利,而百姓患者不能使用“零加價”藥品,反而加重了看病負擔。
據了解,該縣級醫院今年上半年藥品采購量與銷售量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15%和20%,上架藥品減少40余種,而住院人均消費3990元,上升21%,門診處方減少12%,住院增加12%。
也有院長介紹拒絕門診藥品零售,是因為實行“零加價”后部分藥品價格下降幅度較大,甚至低于藥店藥品進購價,這些藥品成了藥店的進貨對象,如果不予嚴格把關,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銷售激增,但財政補貼不到位,醫院就陷入困境,即便是補貼到位,也遠不能抵充藥品購銷及藥房工作人員經費和其他相關開支。政府財政支付不到位,實際上藥品“零加價”已成為抑制或制約公立醫療機構運營的藩籬。該縣醫保辦的數字顯示,上半年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銷售量近5000萬元,按4:4:2補貼方案(中央、省市、縣)縣財政需補貼150萬元,但按政府自己的承諾,30萬的補貼仍未見蹤影。
新醫改降低減少醫療消費,首先瞄準的是藥品,政府先后出臺措施控制藥品消費,首先從采購下手,實行集中招標、二次議價、談判等,但效果并不理想,于是從醫院“開刀”,先是狠壓藥占比,然后干脆直接“零加價”銷售,企望以此達到緩解“看病貴”目的。在實際操作中,政府為了保證自己的醫療機構能繼續正常運營,于是出臺“零加價”補貼政策,但由于管理機制體制存在弊端,“零加價”補貼繼續使公立醫療機構成為政府包袱,于是政府利用管辦不分對公立醫療機構施壓,減少(或不負擔)“零加價”補貼,以任免手段強制接受,于是醫療機構為了自身的運營而肆意狠壓藥占比,使公立醫療機構“零加價”變成藥店“另加價”,百姓患者得不到“零加價”利好,繼續忍受看病貴。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今天,藥品價格理應由市場作主導,政府行政手段只能對特殊時期、特殊階段個別異常藥品市場價格進行指導與制約;但實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零加價”銷售,同時又嚴格控制藥占比,這實際上是政府用自己占壟斷地位的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銷來控制市場價格,其背后的支撐就是“零加價”補貼,而現實中,許多地方政府財政補貼不力不足,不到位,加上管辦不分制約,公立醫療機構只有狠壓藥占比,減少甚至制止合理的藥品零售,而讓百姓患者購買藥店“另加價”藥品,這自然成為異常中的正常現象。
因此,要想讓百姓真正享受到國家的“零加價”惠民政策,政府財政就必須無條件按時、按量、足額支付醫療機構的“零加價”補貼,否則,“零加價”對老百姓有害無益;如果這樣,不如取消藥品“零加價”,讓市場主導、決定、調節藥品價格,這對醫藥、醫院和病人均有利,都能享有享受公平合理的競爭效益,以合情合理手段來緩解看病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