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藥品器材局聯合發布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下簡稱《指導原則》),原有的已用了10年的《指導原則(2004版)》同時被廢止。
這項《指導原則》講了些什么,修改了什么,會不會影響到老百姓的就醫?昨天,記者邀請市二院藥劑科主任王育紅對其進行解讀。
2004版《指導原則》
規范指導醫生使用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一般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的藥物,包括各種抗生素、磺胺類、咪唑類、喹諾酮類等化學合成藥物。抗菌藥物的發明和應用是20世紀醫藥領域最偉大的成就之一。人類用抗菌藥物治愈了各類嚴重的細菌感染性疾病,降低了細菌感染性傳染病的死亡率。”王育紅介紹,20世紀中葉,臨床常用抗菌藥物已經高達數百種,其后人們發現,致病細菌對抗生素產生耐藥性。為了控制局面,人類又研制了更多的新品種抗菌藥物。
上世紀末,我國醫療系統大量使用抗菌藥物,引起社會對抗菌藥濫用的擔憂。在這種情況下,2004年,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和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發布實施了《指導原則(2004版)》,規范指導抗菌藥物在臨床的應用。
“當年《指導原則(2004版)》的發行,對不熟悉抗生素使用的中國醫療衛生人員來說,就像黑暗中航行的船只找到了指路的明燈一樣。特別是分級制度,一經發布就受到了廣大醫療衛生人員的歡迎。”
王育紅介紹,《指導原則(2004版)》把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和“特殊使用級”三個級別,要求醫生區別應用。他舉例說明:比如同樣是頭孢菌素類藥物,頭孢氨芐、頭孢丙烯、頭孢吡肟分別屬于三個級別,當患者病癥達到某種程度,才能使用相應的藥物。醫生用藥原因、所用何種藥物都要記錄在案以便查驗,違規使用的將受到相應的懲處。
新版本做了增補
對醫生的指導更具體更準確
王育紅告訴記者,這兩天他已經把新舊兩版《指導原則》做了比對,發現了幾處較大的變動,均是技術上的增補,比如增加了各類細菌性感染的經驗性治療原則,某些細菌性感染的預防用藥指征及方案,這些增補使醫務工作者可以得到更具體、更準確的指導。
“和2004版一樣,新版本增補的內容仍然是十分專業的,醫生看了會有大收獲,但是大多數老百姓都看不懂。”王育紅笑著說。
市民自購抗菌藥現象普遍
亟需規范管理藥店
“目前我國的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還處于起步階段,在醫院病房落實的情況好些,但是病人在藥店自行購買抗生素及合成抗菌藥物口服制劑的現象,還相當普遍。”王育紅介紹,據一項抽樣調查顯示,我市90%的成年人有到藥店購買抗生素的經歷。
“老百姓一有頭痛腦熱,就自行使用抗菌藥物。但是比如前面提到的三種”頭孢“,它們的適應癥差不多,說明書看起來,似乎區別也不大,這時老百姓應該怎樣選擇呢?有的藥店銷售人員會誘導患者買”貴“的。雖然國家早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但是在一些藥店里執行得并不到位。”王育紅介紹,有的市民可能只是得了病毒性感冒,他也去買抗生素吃,這種任意服用抗菌藥物的做法,導致了抗生素的濫用,加快了致病菌耐藥性迅猛發展。
王育紅認為,《提導原則》的內容過于專業,不大可能出一個簡明易懂版本供老百姓參考使用。要改變現狀,需要把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有關部門需要把藥店認真管理起來,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宣傳,讓老百姓對抗菌藥物濫用危害有充分的認識,才能改變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