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撰文醫院拒診 被指公器私用
加入日期:2015/10/4 10:05:11 查看人數: 1004 作者:admin
9月28日,一篇題為《山西省人民醫院以“無床位”為由拒收危重病人》的文章,質疑醫院對患者搶救不及時。報道刊發后,有醫護人員在媒體上反駁稱,“記者‘攜公器報私仇’‘沒有廉恥之心’”等。10月3日,網友“白衣山貓”發文要求山西日報就此事道歉,并指記者用“輿論控制力量來讓醫院封口”。
一則引發媒體和醫生“互撕”的報道
在《山西省人民醫院以“無床位”為由拒收危重病人》文章中稱,9月28日上午,家住太原市的市民宋女士突發急癥,家人撥打了120急救電話。9時20分許,危重病人被送往山西省人民醫院,當擔架推入急診大門時,一位醫生出現,滿臉不悅,“不是告訴你們床位已滿嗎?怎么還往這兒送!”,然后轉身離開。
在其家屬苦苦向院方哀求10分鐘之后,另一位醫生出現。在為病人做了簡單檢查后,告知家屬“病人已經沒有意識了,趕緊想辦法,去別的醫院吧!”。至此時,危重病人已在該院徘徊等待了約20分鐘。10時整,該院醫護人員才正式對病人展開搶救。
在被醫護人員指責“攜公器報私仇”,并且“從報道中讀懂了總有強大媒體武器的自私、傲慢與偏見”后,山西日報發文回應稱,自己所行是正當媒體監督之事,“媒體是人民群眾的媒體,媒體的監督職責是幫助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是為了給醫院抹黑。”
醫護人員要求山西日報道歉
媒體與醫護人員劍拔弩張絕非首次,此次山西日報對山西省人民醫院的“拒收危重病人”的報道照例引發了醫護人員的不滿。網友“燒傷超人阿寶”稱:這件事情簡單點說就是:山西日報社某職工被送入醫院,醫院搶救室滿員,綜合評估后讓120將其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山西日報社利用影響力強迫急救室騰出其他患者床位為其職工救治,并隱瞞當事人是自己職工的事實,在自己報紙上泄私憤詆毀醫院。
不過,某報尚未就文中的宋女士是否為報社職工的質疑給予回應。
微博實名認證為“前浙江援疆外科副主任醫師”的“白衣山貓”連續發文對山西日報的報道進行反駁。在《為什么@山西日報該道歉-兼回應記者@-伊非-》文章中,“白衣山貓”認為,山西省人民醫院急診室確實沒有床位了,而且已經告知了120急救中心。現代醫學急救危重病人,需要吸氧輸液心電監護呼吸機等現代化的儀器和專業的醫生,沒有床位就意味著,所有的儀器和醫生都已經投入到現有病人的搶救中。對于已經陷入昏迷的宋女士來說,沒有床位就意味著危險。難道說把宋女士放在地上,醫生護士看一看,就能夠搶救過來嗎?山西省人民醫院急診科要求120轉送其他醫院,并且已經聯系其他醫院的做法非常專業,充分體現了對宋女士健康負責的態度。因此此篇報道從題目到主題全部是錯誤的。
“山西同行,兩位德高望重的醫學專家和教授在微信上發來了某報的3篇報道和醫院的封口令,悲憤之情溢于言表。”“白衣山貓”在文章中質問,山西日報為什么不道歉?
事件當事人若與記者為親朋關系記者應回避
事實上,新聞記者在文章采寫過程當中理應遵循回避原則。即所采寫和報道的事實,以各種方式涉及到當事記者或編輯的利益時,當事記者或編輯應回避,不應參與采訪和報道。
2005年3月,中宣部、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電總局公布的《關于新聞采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試行)》要求: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報道活動時如遇以下情形應實行回避,并不得對稿件的采集、編發、刊播進行干預或施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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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聞采編人員與報道對象屬于素有往來的朋友、同鄉、同學、同事等關系;
四、新聞采編人員與報道對象存在具體的經濟、名譽等利益關系。
來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