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一篇《我為什么找仁愛醫院賠付20萬》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流傳。事主李女士稱,自己因身體不適到深圳仁愛醫院做治療,結果一個CT檢查做了七八次,且幫她做檢查的醫生"非本醫院無操作資質單獨上崗".
事實究竟是怎樣?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一個CT檢查做了七八次?
李女士稱,5月14日22時左右,她在家突然感到胸悶且背部不適,因擔心發生緊急情況,家人便將她送往附近的仁愛醫院治療。醫院的急診醫生給李女士做了心電圖和血液檢查,并推薦她做頸椎CT."心電圖檢查沒事后,我跟醫生說不用做CT了。對方說還是排除一下。"李女士說,22時50分左右,她到達了位于醫院住院部一樓的放射科。
據李女士介紹,放射科的醫生是一個45歲以上、東北口音、皮膚黑的男子。醫生打開放射科CT門讓她躺了上去并調整好位置,打開了位于她頭部上方的紅燈。"他叫我閉上眼睛,然后就進了操作室關上門,機器隨后發出滴滴操作聲,來輸送我進CT倉,停下來照射。"李女士說,他看到儀器上紅燈和白燈來來回回亮,醫生也進進出出反復調整再開機器。30分鐘過去了。李女士質疑醫生為什么過了這么久,檢查還是沒有做完。得到的答案是找不到位置,要讓科室馬主任來給她做。
"我當時就驚呆了。你當我是小白鼠嗎?還要繼續輻射?總共有七八次。"李女士說。
之后,李女士便離開了CT室回到急診科,當時的時間是23時25分。
患者質疑醫生資質
李女士告訴記者,回到急診科后,當值醫生找來值班主管以及放射科馬主任進行調停。"他們說那個醫生是新來的還不太會操作。我氣得發抖!聽說一次CT的輻射量超過100次X光。"李女士說。
事情一直沒有解決,5月16日晚,李女士將事情的經過寫成了一篇微博。發出微博半小時后,仁愛醫院的周院長便給李女士打了一個電話。"她跟我求情,說讓我刪除微博,要求我可以提。我當時就說一是公開道歉,二是賠償。"李女士稱,她之后便將微博刪除了,但一直到現在,院方既沒有道歉,也沒有賠償。
李女士還告訴記者,操作機器的醫生是新來的,執業地點還沒有轉到仁愛醫院,沒有獨立操作CT的資格。李女士給記者提供了一段錄音。錄音中,仁愛醫院周院長基本肯定了李女士的說法,并向她道歉。
衛監局:不存在射線多次照射情況
在沒有得到醫院公開道歉和賠償的情況下,5月18日,李女士再次發出長微博。在輿情監測的過程中發現該事件后,5月19日,深圳市衛生監督局對仁愛醫院進行了調查,并在當日下午出具了初步結果。
深圳市衛生監督局相關工作人員稱,涉事的余書元醫師能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具有操作CT儀器的資格,雖然其執業地點為深圳仁安醫院,但其之前已經提交了變更執業地點的申請,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也受理了。只要余醫師不獨立出具檢查報告,他的行為是符合相關規定的。
對于李女士"醫院對其做了七八次CT"的質疑,福田區衛生監督所監督三科李主任表示,李女士進行檢查時,機器實際上出現了故障。她看到的紅燈是一個光學定位設備,不是射線發射設備。在CT掃描定位線無法定位情況下,機器掃描尚未開啟,是無法進行掃描的,技術上不存在有射線照射病人的情況。
仁愛醫院主管業務的楊院長對記者表示,他對此次事件的發生表示遺憾和抱歉,如果有良好的溝通,該事件可以避免。
而對于深圳市衛生監督局的調查結果,李女士并不認同,原因是她并沒有在現場。另外,李女士認為,"如果醫院方面沒有問題,他們為什么答應道歉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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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與仁愛醫院周院長錄音記錄
李女士給記者提供了一段2分46秒的錄音。這段錄音,是5月16日晚,她跟仁愛醫院周院長長達一兩個小時的通話中的一段。
李女士(以下簡稱"李"):"(余醫生)沒有仁愛醫院的上崗證,甚至到今天都還沒辦完。對不對?"
仁愛醫院周院長(以下簡稱"周"):"因為衛生局辦還要一個過程。"
李:"那你們讓沒有仁愛醫院正式身份的醫生來操作放射科的機器,這對病人來說不是一種危險嗎?"
周:"實際上馬主任必須要在場的,但我不知道給你操作的時候馬主任怎么沒在,具體情況我再給你了解一下。按規定,馬主任對剛來的醫生是要在場要指導的。醫生剛來,并不是沒有能力做,可能對機器不熟悉。"
李:"對機器不熟悉,就容易造成誤差。第一,這個余醫生他不是仁愛醫院的醫生,衛生系統還沒有批準。對吧?第二,你讓一個不能操作機器的人來進行操作。我如果知道(情況),我不會讓他做,我不能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在這種情況下,他貿然操作了機器,對我的身體實施了危害。不管有沒有輻射,你們在執行的過程中存在了失誤,沒有人監管。"
周:"這個你都講得很對,為這個事情我也代表醫院對你道歉。到時候具體你有什么要求,我們面談。我請求你把微博(給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