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建省居民患病在公立醫院外看病治療,凡在醫保、新農合對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診療項目均可報銷;同時,醫師在外多點執業也獲允許。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已轉發省醫改辦等八部門上報的關于加快推進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放寬準入范圍、改善執業環境、加強監督管理。
放寬基本醫療保險 定點準入
《意見》提出,到2017年,社會辦醫床位數力爭達到全省醫院床位數的20%左右;到2020年,社會辦醫床位數力爭達到全省醫院床位數的25%左右。
《意見》要求,各地在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調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要為社會辦醫留出足夠空間,詳細規劃中心城市和醫療需求較大的縣(市、區)社會辦醫的數量、類別和分布。
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定點機構準入也將放寬。取消醫保、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準入時限,包括社會辦醫在內的醫療機構可申請醫保、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新農合在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時,不得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醫保定點的前置性條件,不得以醫保定點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服務能力方面的因素為由,拒絕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鼓勵公立醫院醫師 到社會辦醫執業
《意見》強調,各級政府要安排社會辦醫專項補助資金,通過項目建設資金補助、一次性開辦補助、床位運營補貼等形式,支持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的發展。
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制定醫師多點執業具體辦法,重點明確醫師多點執業的條件、注冊、執業、責任分擔等有關內容。多點執業醫師的資質不再與職稱掛鉤。為名老中醫多點執業創造有利條件。同時,鼓勵支持公立醫院醫師到社會辦醫多點執業。鼓勵具有醫療機構管理經驗的社會力量通過醫院管理集團等多種形式,在明確責權關系的前提下,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