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個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定了!
加入日期:2019/5/28 8:48:14 查看人數: 1007 作者:admin
30個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定了!
5月24日,國家醫保局官網發布消息,國家醫療保障局在近日召開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啟動視頻會議。

(來源:國家醫保局官網)
會議公布了DRG付費國家30個試點城市名單,介紹了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的籌備情況和主要內容。
▍30個城市,試點支付改革
根據國家醫保局消息,以下30個城市,將成為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臨汾市、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遼寧省沈陽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上海市、江蘇省無錫市、浙江省金華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饒市、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安陽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湘潭市、廣東省佛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海南省儋州市、重慶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貴州省六盤水市、云南省昆明市、陜西省西安市、甘肅省慶陽市、青海省西寧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指定烏魯木齊市為試點城市。
早在2018年12月2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申報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的通知》,明確將加快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國家試點,探索建立DRGs付費體系,組織開展DRGs國家試點申報工作。
通知要求,原則上各省可推薦1-2個城市(直轄市以市為單位)作為國家試點候選城市,并對候選城市應該具備的條件作出要求。
如今,試點城市名單已正式出爐,接下來,就是真正的DRGs付費改革,這對藥企來說意義非凡,影響非常重大。
▍藥企營銷模式,將徹底顛覆
DRGs付費指的是首先綜合考慮患者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床診斷、病癥、手術、合并癥與并發癥等情況,將臨床過程相近、費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個DRG病組,在DRGs分組的基礎上,通過科學的測算制定出每一個組別的付費標準,并以此標準對醫療機構進行預先支付的一種方法。
在DRGs付費機制下,醫生不需要面對費用上升壓力,可以在其相關診斷分類標準下進行有效治療,患者不僅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療效果,而且可以盡量縮短病程,獲得更好的愈后。
由過去通過過度診療、大處方、開高價藥為醫院帶來較大效益,轉變為合理診療、少開藥、開性價比高的藥,為醫院帶來較好的效益。在新的醫保付費機制的激勵和約束下,醫院自然會產生主動降低藥品采購價格、少開藥的內生動力。
長期以來靠藥品高定價、渠道空間大拉動銷售的傳統藥品營銷方式也將被顛覆,對藥企的經營行為將產生革命性影響。
▍DRG要革代理商的命
這一次的DRG改革試點,將嘗試把DRG做成一個由“醫院端”到“病人端”的整體收付費方案,形成收付費兩端閉環。只有兩端均形成閉環,才能把藥品真正內化為醫療機構的成本要素,調動醫院和醫生有效降低成本的積極性,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DRG要帶來的是醫保、醫生和患者的三方共贏。醫生收入更高,不靠多開藥、多用耗材、多做檢查來賺錢,回扣也將大大減少。醫保支出可預期、可控制、減少浪費。
這就如詹積富近日在武漢健博會“醫改新政下的機遇與挑戰”高峰論壇上提到的,“打麻將有四方,沒有一方受損,哪有這樣的道理。”
在DRG之下,輸的是誰呢?唯一、也是最大的“輸家”,是藥企和代理商。
早在2017年,時任《全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收付費規范》研究組組長張振忠自一次論壇上就直言,2015年我國醫生總數只有280萬人,而醫療領域的經銷商就有300萬人,“DRG要革的是這些經銷商的命。”
目前,DRG付費國家試點已經啟動,隨著醫保支付改革的推進,未來DRG付費可能將覆蓋全國所有醫療機構。有業內專家向賽柏藍表示,隨著醫保支付改革的推進,未來,預計95%的藥品都將被覆蓋在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付費方式之下。
屆時,在新的醫保支付方式下,將徹底影響所有藥企、代理商,以及所有醫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