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醫保增補品種廢除時間表流出!藥企自救3條路!
加入日期:2019/9/29 9:59:27 查看人數: 812 作者:admin
9月27日,業內傳出消息,國家醫保局于9月26-27日在武漢舉辦醫藥服務管理培訓。據稱,26日上午的會議確定了關于省增補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方式:地方增補的目錄將按“442原則”在三年內消化完成,分別按各省增補數量的40%、40%、20%進行廢除。
此外,本次會議對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政策進行了解讀,并對實施做出了要求,另外還對DRG、醫保編碼、兩病用藥支付標準等熱點問題展開了座談。
省級增補品種大變局
在7月2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藥品范圍,強調“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各地嚴格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原則上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
該文件一發布便引發廣泛討論,業界一致認為此舉措意義重大,意味著“一個目錄”原則提上議程——在不允許基藥目錄進行地方增補之后,或將不再允許地方進行醫保目錄增補。從此以后,產品未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企業將面臨嚴峻的市場考驗。
以往,政策規定省級單位根據當地疾病譜和用藥習慣,“增加和減少的乙類藥品品種數之和應控制在全部乙類藥品總數的15%以內”,但實際上,很多省都沒有按照15%的上限要求來限制醫保目錄藥品數:例如2018年北京新增醫保藥品476種,藥品品種達2986種;廣東在2010年醫保增補了426種藥物,均超過15%的比例。
因此,藥品沒能進入國家版目錄,還有可能進入省增補目錄的機會。業內人士談到,長期以來,地方醫保增補容易將國家醫保目錄架空,傾向于保護地方企業,且中標價存在一定虛高成分,導致了醫保資金的過度支出。
但在今年8月20日,國家醫保局在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中提出,“明確地方權限,各地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對于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乙類藥品,應在3年內逐步消化。消化過程中,各省應優先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范圍的藥品調整出支付范圍?!?
這意味著,常規藥品不僅失去了各省增補的機會,更要在3年內從省增補目錄中調出——特別是進入國家衛健委公布的重點監控目錄的20個藥品,除了被調出新版國家醫保目錄之外,在未來的3年里還將被優先調出省級增補目錄。
相關企業何去何從?
實際上,自從2017版國家醫保目錄出臺之后,業內已開始認為:“指望進入一個目錄就實現高增長的時代早已遠去。在控費的大背景下,‘剩者為王’成為行業共識?!钡瑫r,對于很多品種來說,不進入醫保目錄或省級增補,連活下去的機會都寥寥。
故相關人士指出,對藥企,尤其是對于核心產品被國家醫保目錄剔除、或省增補產品未能進入國家目錄的制藥企業來說,當務之急,就是要認真梳理相關各省醫保增補情況,把存量資源盤活。具體可以考慮以下幾點方針:
1.“以時間換空間”:據易聯招采統計,2017年版醫保目錄出臺后,全國仍有17個省出臺了省級增補醫保目錄。因此,這17個省的省級增補目錄存量成為當下關注點。按照目前醫保局透露出的策略,各省級增補目錄中涉及國家重點監控目錄(20種)和地方重點監控目錄的企業,應做好“硬著陸”準備。
2.“下沉基層”:以鄉鎮衛生院為代表的基層終端市場,部分基本藥物嚴重缺少,臨床需要亟待滿足。之前,黑龍江等省份發布文件,在基層適度放開非基藥,或對基層長期以來的用藥難現象予以緩解。故在取消地方醫保目錄增補的大環境下,符合基層用藥特點的品種,要下沉到基層;
3.“外移藥店”:在取消地方醫保目錄增補的大環境下,地方增補目錄中符合DTP零售特點的品種,可以嘗試在3年內逐步將核心市場外移到藥店。但在山東、上海、浙江、廣東先后出臺相關醫保零售藥店采購改革的方案的背景下,此舉或僅能幫助相關企業實現“軟著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