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 這兩大新規將影響所有醫護、醫院
加入日期:2020/7/30 9:31:35 查看人數: 1156 作者:admin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公布了《關于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工作的通知》,在前期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基礎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電子證照生成工作將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啟動。
通知明確,電子證照的簽發、生成、修改等工作,應當與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相銜接。醫療機構可在電子化注冊的機構端,醫師、護士可在電子化注冊個人端申領電子證照。醫師、護士所在執業機構負責本機構醫師、護士執業信息的核查確認,醫師、護士應當依據規定履行本人電子證照申領、執業信息維護等責任。
據了解,浙江省文成縣某區于今年5月份發放了該區的首張醫師電子證照。據介紹,今后,該區衛健局將不再發放醫師和護士紙質證照,代之以電子證照,而電子證照可在電腦端、手機端顯示、核驗,和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


(醫師電子證照樣本)
醫聯體管理辦法來了!
管理辦法指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行人員崗位管理,逐步實現醫聯體內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在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內多點執業不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執業機構備案手續。
在牽頭醫院方面,管理辦法提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劃發展、分區包段、防治結合、行業監管”的原則,加強中西醫協同,科學規劃、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主要發揮地市級醫院和縣級醫院以及代表區域醫療水平醫院的牽頭作用。原則上,委局屬(管)醫院、高校附屬醫院、省直屬醫院應當與城市醫療集團形成高層次合作關系,不牽頭管理城市醫療集團網格。
鼓勵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各種形式的醫聯體。在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建設中,應當加強中醫醫院建設,落實其功能定位,保留其獨立法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