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掛證被罰!如何渡過執業藥師配備“生死劫”?
加入日期:2022/3/11 9:18:41 查看人數: 2433 作者:admin
日前,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執業藥師“掛證”查處情況的公告》,對調查證實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將按照規定將其不良信息錄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獎懲記錄”欄,并予以公告。
部分地區執業藥師“掛證”查處情況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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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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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掛證”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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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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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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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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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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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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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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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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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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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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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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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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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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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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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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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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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藥監部門對藥品零售終端的監管方式亦愈發多樣,如飛檢、群眾舉報、網格化監管、第三方合規審計、推行執業藥師監管APP等。與此同時,為進一步提升藥品零售連鎖管理水平,今年1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藥品零售連鎖經營企業座談會,研討藥品零售連鎖綜合改革工作。針對困擾行業和監管發展的一些長期未解決的痛點、難點和堵點,通過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切實推動藥品零售連鎖行業高質量發展。
01、“掛證”嚴懲加碼
近幾年,國家嚴防嚴管嚴控藥品安全風險,對執業藥師“掛證”現象的整治從未停止。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在《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級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的,按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形,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凡檢查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能再次注冊執業。
去年6月,國家藥監局印發《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強調,嚴禁《執業藥師注冊證》掛靠,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證》,三年內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買賣、租借《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今年1月底,國家藥監局在2022年全國藥品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部署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會議指出,加大對藥品研發、注冊、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和網售藥品隱患整治,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藥品安全問題。要堅持重典治亂、重拳出擊,強化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壓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整肅藥品市場秩序,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監管。
02、“掛證”行為屢禁不止
事實上,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不夠用、不好用、不真用”是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其中,執業藥師數量缺口大是“掛證”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報告(2021年第二季度)》顯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國共有《藥品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59.89萬家。其中,批發企業1.33萬家,零售連鎖總部6619家,零售連鎖門店32.96萬家,單體藥店24.94萬家。
而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最新數據,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國執業藥師累計在有效期內注冊人數為639991人,環比增加2438人。注冊于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584354人,占注冊總數的91.3%。若按照“企業申請經營范圍包含甲類非處方藥、處方藥和中藥飲片的,應當至少配備藥學、中藥學專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各1名;企業營業場所藥品使用面積每超出開辦標準150平方米,應當增加1名執業藥師”的要求推算,執業藥師市場需求尚未得到滿足。
另一方面,隨著人們對用藥需求的不斷提升,執業藥師“不好用”問題也日益凸顯。按照最新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目前已不再接受中專學歷考生的報考,以進一步推進執業藥師學歷和能力提升工程,規范繼續教育工作,提升執業藥師藥學服務水平,完善多功能協同機制。
此外,對于藥品零售企業來說,相比聘請全職執業藥師,“掛證”藥師聘用成本低,而藥師資格證書持有人也可以通過“掛證”獲利,從而導致了執業藥師“不真用”。
03、2025年是大限,頭部連鎖藥師人數過萬
為了堵住執業藥師缺口,各地出臺了相關政策,暫緩藥品零售企業的“生死劫”。其中,遼寧省藥監局發布《關于藥品零售企業從業藥師使用管理的通告》,規定具備條件的從業藥師資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擔執業藥師職責的藥品零售企業,視為符合執業藥師配備要求。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關于藥品零售企業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缺口填補計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推進執業藥師的配備,力爭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藥品零售企業都能夠按規定配備藥師和藥學技術人員。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提出:在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偏遠農村地區,經營處方藥、中藥飲片的藥品零售企業,允許其配備使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過渡期到2023年12月31日。
與此同時,部分連鎖藥店亦不斷增加執業藥師的配比。大參林在2021年半年報中提到,截止到報告期內,慢病門店發展至1171家,公司醫保定點資格門店占比達87.23%(含大病統籌及門特門慢定點資格門店),門店數量和專業化人員還在持續增加,截止報告期末,公司合計在職執業藥師及藥師超過1萬人。截至到報告期內,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加強外部醫院課程,新增執業藥師2079人。
山東大學衛生管理研究中心、國家衛健委衛生經濟與政策研究重點實驗室副教授左根永分析認為,隨著執業藥師考試合格人數增多,執業藥師“掛證”收入快速下降,現階段執業藥師“掛證”不但不能獲得收益,還存在“掛證”查處的職業風險。預計未來以“掛證”為目的的執業藥師考生數量會大大減少,這有利于凈化執業藥師隊伍,促進執業藥師“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