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了《佛山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調整內容,《調整內容》指出將提高醫療資源配置標準,從每千人病床數4 .27調整為最高每千人4 .44張的標準,并且增加三水區、高明區、禪西片區、獅山片區、佛山新城等區域醫療資源配置。
每千人病床數最高配備4 .44張
《調整內容》提出,到2015年,全市醫療機構病床數按每千常住人口達到4.07~4.44張的標準配置;執業及執業助理醫師數按每千常住人口達到2 .03~2.85人的標準配置。按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預測800萬計算,床位數總量為32560~35520張。并且增加三水區、高明區、禪西片區、獅山片區、佛山新城等區域醫療資源配置。到2015年底,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力爭達到總量的25%以上。
佛山新城衛生站建筑面積調整到700㎡
此前規劃中對于公立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和布局都有所規定,但《調整內容》里則提出,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規模適度的原則,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公立醫院。佛山新城區域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從300m 2調整為700m 2.
取消二級及以上民營醫院數量限制
限制公立醫院的同時,并且鼓勵社會力量在舉辦醫療機構,支持各類境外資本按照相關規定設立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醫療機構。鼓勵和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錯位發展,提供特色和多元服務;投向資源緊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調整內容》提出,放寬市場準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均向社會力量開放;取消對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醫院的類別、級別、數量限制;取消對港澳臺服務提供者舉辦醫療機構數量限制;取消新增醫療機構與現有醫療機構之間的間距要求;并且鼓勵具備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師開辦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