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江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江蘇省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從今年8月1日起,醫生可以“多地點”上班、看病、開刀。參加多點執業的醫生資格也放寬了,主治醫師即可;如果去的是社區醫院,門檻還可以再降低,住院醫師即可。不過,業內人士表示,多點執業雖然是一個醫改亮點,但是若想讓醫療人才真正合理流動,還需要其他配套政策出臺。
多點執業
指符合條件的臨床、口腔、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不含執業助理醫師),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冊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從事執業活動的行為。簡單說就是,醫生可以多個地點“上班”看病,不局限于一家醫院。
門檻降低
管理辦法規定,多點執業的醫生,需要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如果新增執業地點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以及護理院的,可放寬到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需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專家告訴記者,這就意味著醫院的主治醫師也可以多點執業,如果去社區,那么住院醫師即可。而此前的政策規定,最起碼要副主任醫師才可多點執業。
單位支持
據江蘇省衛計委有關人士介紹,只要符合條件,多點執業范圍不限,只要在江蘇省都可以。據悉,如果想多點執業,醫師應向衛生部門申請。而退休醫師,只需去原單位完成報備手續后,即可多點執業。
醫生去外單位“上班”了,原單位態度很關鍵。在管理辦法中,也對此做了明確:符合條件的醫師提出多點執業申請的,第一執業醫療機構應予支持,并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時間安排、工作任務、薪酬、保險等內容。
醫師應當與多點執業醫療機構簽訂執業勞務協議,并報第一執業醫療機構留存,包括執業期限、時間安排、工作任務、醫療責任、醫療事故(醫療損害事件)法律責任分擔、薪酬、保險等內容。
責任認定
去別的醫院上班,出了醫療事故,責任誰承擔呢?
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依法執業,不得超出執業范圍、執業地點、診療科目等開展執業活動。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合理轉介患者,擾亂醫療秩序,損害患者權益。醫師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損害事件時,由發生事故或事件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多點執業醫師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多點執業醫師依法依規被處以暫停執業活動的,應當同時暫停其所有多點執業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并按規定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