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種抗癌廉價藥的消失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在這之前,也曾經出現過一些廉價藥品逐漸淡出各大醫院銷售窗口。價格低廉、但療效顯著的“救命藥”消失,導致一些患者只能購買價格高昂的藥品。與此同時,還有一些藥品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加重了患者的醫療負擔。為什么廉價藥品會消失?
藥品退出市場是本身沒有競爭力,還是政府干預不當?
藥品退出市場是本身沒有競爭力
首先是社會發展因素。許多廉價藥品早年研發出來,在市場使用很多年。隨著新產品問世、醫療服務的進步,以及人們對藥品品質、效果質量要求的提升,這些藥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越來越小,存在的價格優勢也不再明顯。
退市的一些藥品替代性比較強,且藥品本身效果不太好、副作用較大,藥品本身失去了市場競爭力,企業難以維持正常經營,導致其退出歷史舞臺。
幾十年前,藥品耗材、人工等各項公司運行成本都很低,企業尚可生存,但在當下新的經濟發展階段,仍然保持低價,企業很難生存下去,所以退出市場、退出歷史舞臺是遲早要面對的、必然的問題。
這是市場行為,也是合理的。事實上,任何產品、服務的品質和價格都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提高。作為患者,也不應該期待幾十年前的藥品價格水平維持不變,這是不合理的期望。
其次,政策因素。我們政府的有關部門,過去長時間直接干預藥品的零售價格。像國家發改委定價是把成本作為定價基礎,而成本考量基于較早的信息,對這些藥品繼續生產和銷售所面臨的新的狀況很少考慮。
在這期間,生產藥品的投入要素漲了許多倍,如工藝、原料、設備、人工等,而價格調整很多年進行一次,沒能及時反映投入成本的上升,低價藥品陷入僵局。國營企業尚可以靠國家支持、其他藥品的補貼生存,但是一些民營企業已經很難再支撐企業正常的流通運轉。
還有一個因素是醫保的支付手段沒有到位。我們醫保沒有提供給大夫一種正面的激勵機制,使其在處方中多用價廉物美的藥品,造成藥品價格低廉也銷售不出去。
這些藥品無法為病人正常使用,生產、銷售這些藥品的企業無法運行,最終只好退出市場。藥品從技術層面上并沒有失去存在的價值,而大夫不愿意去開,這說明我們相關支付政策存在著扭曲的激勵機制。這是我們政策、改革應該去解決,也可以解決的。
一些廉價藥由于價格管制不當
一些廉價藥由于價格管制不當,造成人為價格管制低于生產成本,當價格管制放開后可能會逐步提高到合理的程度。但未來長時間內能否正常生產,取決于產品間的競爭,如效果、價格等因素的比較。
即最高限價放開后廉價藥品的價格能不能回升、藥商能不能正常盈利,主要看產品的競爭能力強不強。而且醫生處方不開也會導致其退出市場。
解決問題前,我們必須做一個區分,搞清楚藥品退出市場是因為本身沒有競爭力、被更好的藥品替代,還是政府干預不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