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改制后不能再叫“人民醫院”
加入日期:2015/9/30 9:51:10 查看人數: 843 作者:admin
公立醫院改制后,新名稱中不能再有“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和“××市”等字樣。9月28日,記者獲悉,省衛生計生委5月份提交的醫療機構改制后名稱核定有關問題請示,近日獲得國家衛生計生委批復:公立醫院改制為由全院職工持股或對社會融資改造的股份制醫院,不應繼續使用以上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機構名稱,需要更換名稱。
據了解,我省一些市、縣的公立醫院實現了產權制度改革,由公立醫院改制為由全院職工持股或對社會融資改造的股份制醫院。但這些改制后的醫院,不再有行政級別,法人不再由組織部門任命,也不再納入政府預算范疇。國家衛生計生委批復稱,按照原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人民醫院”、“中心醫院”、“臨床檢驗中心”等名稱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設置的醫療機構使用。因此,政府辦公立醫療機構改制為股份制醫療機構的,不應繼續使用“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機構名稱,需要更換名稱。
來源: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