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把患者引導到社區醫院就診呢?最根本的,還是各種醫療資源的下沉,特別是通過政策引導,提高待遇,讓好的醫生“沉”下去,有了好的治療效果,患者自然會前往就醫。
據媒體報道,江蘇在全國率先全面叫停二級以上醫院門診靜脈輸液,江蘇省衛計委要求,除了兒童醫院,明年的7月1日起,全省二級以上醫院全面停止門診抗生素輸液;明年年底前,門診全面停止靜脈輸液。而這一措施的目的就是要把普通疾病的患者引到社區醫院。
仔細解讀了一下,江蘇省衛計委的這一政策應該有兩個方面的目標:一是規范靜脈輸液和抗生素使用,解決醫院濫輸液、濫用抗生素的問題。二是平衡醫療資源使用,患者扎堆前往大醫院就醫,基層社區醫院乏人問津的問題。這兩個問題確實在當前公共衛生領域存在并且相當嚴重,需要公共衛生管理部門想辦法來解決。這個政策的出發點,不可謂不好。但細究起來,這兩個目標似有互相抵牾之處,通過限制大醫院輸液,引導患者前往社區醫院就醫。那么社區醫院的輸液以及對抗生素的使用有沒有限制?沒有限制的話,無形中就會促成原在大醫院的濫用轉到基層醫院濫用,這顯然有悖于政策的初衷。這一政策看來還需要進一步優化。
首先要做的,就是對輸液以及抗生素的使用,予以更為嚴格的規范。要尊重醫生的治療權,但同時也明確權力要與責任對應,有多大權力,就要負多大責任。無論大小醫院,醫生都有權力給患者開出他認為必要的治療手段和藥物,包括輸液,包括抗生素。在責任方面,公共衛生管理部門制定相關的嚴格規范,這一規范既是專業方面的,又是經濟方面的。要根據專業標準對處方進行合規性檢查,加大對違規操作醫生的處罰力度。更重要的,是斬斷各種利益鏈條,比如處方跟醫院的經濟效益、跟醫生的個人收入之間的利益鏈條。
由此看來,通過全面叫停大醫院門診輸液,引導患者前往基層醫院就診,并不是好的政策選擇。因為這損害了醫生的自主治療患者的權利,這恰恰又是醫生最為根本的權利。醫生的這一權利得不到保障,最終受害的還是患者。
這個招數不太合適,那么靠什么把患者引導到社區醫院就診呢?我想最根本的,還是各種醫療資源的下沉,特別通過政策引導,提高待遇,讓好的醫生“沉”下去,有了好的治療效果,患者自然會前往就醫。在操作的層面,其他省市也有一些好的作法可以借鑒。比如廣州市,為了引導更多的居民到基層就診,去年年底出臺的醫保新政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在社區醫院看病,醫保報銷比例將高達八成,而大醫院僅45%或55%.經過社區醫院轉診到大醫院就醫,醫保報銷比例也將比直接去大醫院就醫要多報10%.目前這一政策起到了作用,基層醫療機構醫保門診統籌的定點量和門診量俱升,而且還頻頻接到大醫院拋出的合作“橄欖枝”.相比之下,江蘇省的做法確實有很大的改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