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發展目標,即到2017年,我國將初步建立醫養結合的政策體系、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和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
長期以來,我國醫療體系和養老體系是割裂的,衛生系統管醫療,民政系統管養老,造成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功能單一,“養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養老”。醫養脫節的傳統養老模式,讓患病老年人不得不在醫院和養老機構之間奔波,費時費力費神。推廣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結合,讓“養”和“醫”無縫對接,無疑是破解養老難題的一把鑰匙,效果值得期待。
通俗地說,醫養結合是一種有病治病、無病療養、醫療和養老相結合的新型養老模式。醫養結合的“養”,體現在生活護理、精神心理和老年文化服務方面;“醫”則體現在醫療康復保健、健康檢查、疾病診治、護理服務和大病康復服務等方面。總之,既讓老人享受到無縫銜接的養老與醫療服務,又減輕了醫院病床壓力。
作為一項新鮮事物,醫養結合面臨的困難還比較多。一方面,缺少資金、不能獲得醫療機構身份、不能納入醫保定點單位,是養老機構發展醫養結合的“攔路虎”;另一方面,涉及健康養老的民政、衛生、社保3個部門,需要進一步增強部門協作能力。同時,推進醫養結合,僅依靠市場力量是不夠的,迫切需要將其機制化、系統化。醫養結合必須照顧到絕大部分群體,必須兼具便利性與經濟性。
為了讓更多老人享受到周到、專業的醫療養老服務,政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法律規范,充分提供保障,做到“養者能醫”。比如,對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實施衛生準入、民政扶持、醫保定點等政策,即由衛生部門給予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醫療資質,由民政部門確認其非營利性并納入醫保;出臺評估制度、管理辦法、收費指導意見等;建立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市場化機制,鼓勵福利機構、慈善組織、義工組織等介入。更為重要的是,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是一種專業化的特殊服務,必須重視并籌劃開展多層次的養老護理教育,做好專業人才的培訓和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