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有這些失信行為將可能失去招采資格!
加入日期:2020/6/9 10:46:39 查看人數: 1013 作者:admin
醫藥價格擬建信用評價制度,失信藥企將面臨嚴重處置。
近年來,多起藥品壟斷、商業賄賂事件被曝光,雖屢遭處罰但屢禁不止。對此,國家醫保局6月5日發布《關于征求<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和《關于征求<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意見的函》(以下分別簡稱《指導意見》和《操作規范》)。
根據上述文件,未來將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清單,開展醫藥企業信用評級,分級處置失信違約行為,在暫停失信企業配送中標藥品或醫用耗材資格的同時,還將向社會公開披露失信信息等處置措施。
具體內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醫藥商業賄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違反合同約定、擾亂采購秩序等違法違規、有悖誠信和公平競爭的行為。
這兩份文件的實施效果如何,目前仍屬未知。民生藥業產品戰略總監、風云藥談撰稿人張廷杰告訴健康界:這兩個文件對于商業賄賂和藥企違約的約束力度還是很強的。
打擊商業賄賂
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員王國華曾經撰文指出,在商業賄賂這一層面,目前主要處理受賄的醫院醫生,較少追責行賄方;主要懲治直接行賄的工作人員或代理機構,醫藥企業可以“斷臂求生”。 此次的操作規范的征求意見稿或將改變這一局面。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國家醫保局將合理利用相關部門打擊和治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操縱市場執法成果,通過企業承諾和契約管理,采取適當的失信懲戒措施。
《指導意見》稱,集中采購機構根據醫藥企業信用評級,分別采取書面提醒告誡、向采購方提示風險信息、暫停該企業相關藥品或醫用耗材的投標掛網、暫停該企業配送中標藥品或醫用耗材資格。
長期以來,醫藥行業一直是腐敗重災區,行賄受賄行為屢禁不止。比如前段時間,中國內地藥企“一哥”恒瑞醫藥便爆出行賄風波。行賄對象是浙江省某醫院麻醉科主任雷李培,雷李培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罰金8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31萬元。
近年來影響較大的還有上市公司天圣制藥行賄案,公司與實際控制人均被判行賄罪;再往前還有影響深遠的葛蘭素史克(GSK)行賄案等等。
上述事件只是藥企商業賄賂的冰山一角,可以說一旦商業賄賂泛濫,那么導致的首要后果便是藥品出廠價便宜,在經過若干流通環節后,而到患者手里,價格會變得非常之高。
由此,提高違法成本并追責當事人,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尤為關鍵,而監管首要開刀的便是行賄藥企。實際上,除了本次國家醫保局下發的《指導意見》,近些年有關醫藥商業賄賂的處罰新政也正走在路上。
2017年底,新版《反不正當競爭法》通過全國人大審議后,上海工商局在年末集中公告三起醫藥領域商業賄賂案的處罰,其中包括外資藥企代表施貴寶、中國CSO先鋒泰凌醫藥,及外資藥企在華CSO——意大利凱西醫藥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而相關部門也一直在打擊帶金銷售,嚴打醫療行業腐敗行為。2018年,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九部委聯合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隨后各省市陸續發布醫藥購銷反腐文件,反腐力度逐漸加大。
藥企要承擔連帶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自己沒有進行商業賄賂,一旦代理自己企業產品的公司進行賄賂,那么生產企業也擺脫不了干系。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藥企承諾對于委托服務企業、代理企業為己方藥品實施的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連帶承擔價格和招采信用懲戒責任。
香菊藥業集團OTC總經理兼白云制藥營銷總經理楚世濤此前曾表示,在以降低藥品價格和醫保支付價格為主導目的的醫改大趨勢下,打擊商業賄賂和操縱市場行為,無疑是降低藥品價格的一個重要途徑和手段。這些規定的確立,意味著藥企在招采及營銷過程中,需更加嚴格審視及規范自身行為,否則被列入失信,有可能失去招采資格。
張廷杰則告訴健康界,藥企應當從銷售模式著眼來規避委托服務企業、代理企業給自己帶來的風險,即從以“底價代理+商業過票”的二合一機制,逐漸轉變成“高開高返+營改增+兩票制”的三合一機制。
楚世濤說,藥企要做到以下幾點才能規避風險:1.合作前嚴格審查委托服務企業、代理企業的資質,查看其是否有違規史,把好入門關;2.合作中要簽訂信用保證協議及承諾書,簽訂違規處罰協議,規避風險,警鐘長鳴;3.合作后要復盤、了解每一項工作是否有瑕疵和疏漏,及時修復糾錯。
藥品價格是否會下降?
醫藥咨詢公司Latitude Health創始人趙衡對健康界表示,雖然上述文件與藥品價格下降不存在必然關系,但是未來肯定會引導市場價格改革,一些相關的流通企業也會更規范,這對于整個行業都是好事。
實際上,中國一些藥品的價格高居不下的原因在于在銷售段會出現很多帶金銷售的現象,嚴重干擾了藥品價格的正常體系。
“以銷售為主導型,就避免不了帶金銷售模式。現在國家帶量采購形式直接切斷了其中利益鏈條,重構仿制藥產品的銷售市場格局,帶量采購,中標產品的價格必然大幅下降,價格下降意味著成本嚴格控制,實際上是從源頭擠壓帶金銷售。”醫藥行業資深研究人士史立臣告訴健康界。
張廷杰則告訴健康界,“帶金銷售”的起因是多方面的,涉及批文數量、價格制定、醫生薪酬體系、招標采購、市場競爭等。而現在由國家組織的帶量采購模式使絕大多數產品的企業就斷絕了“帶金銷售”的念想,畢竟,已經沒有什么空間可以去操作,中標后能賺點或者不虧就是常態了。
“現在的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制度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講,除了價格聯動的時候申報價格有爭議以外,一般情況下,醫藥企業也不會觸碰到什么紅線,所以這個對大多數企業來講具有警示意義。制度的建立會加速“帶金銷售”滅亡,但起不到決定性因素,因為這只是諸多因素之一而已。“張廷杰強調認為,本次《指導意見》出臺的目的更多是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醫藥行業經營環境,盡可能讓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